海關總署

  違規發放津補貼等4110萬元

  海關總署中國海關博物館總建筑面積33000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體能中心、車庫等20300平方米,占總建筑面積的61.52%,海關總署未按規定向國管局報告所屬行政部門使用海關博物館和租用海關招待所作為辦公用房情況。至2015年底,海關總署本級辦公用房超標準8831.69平方米,所屬單位超標準440545.95平方米。

  2013年至2015年,海關總署本級及所屬單位超范圍、超標準或自定標準發放津補貼等4110.09萬元。

  至2015年底,海關系統共有各類經濟實體223家,其中6家企業仍違規使用含有“海關”字樣的企業名稱,有12名公務員違規兼任13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至2015年底,海關總署緝私局31輛汽車長期未按規定進行固定資產登記,涉及金額827.6萬元。

  證監會

  違規列支職工因私旅費1470萬元

  在預算執行中,2013年至2015年,證監會本級和所屬北京證監局在“職工福利費”科目違規列支職工休假期間的機票、住宿等因私旅行費用合計1470.94萬元,其中2015年501.85萬元。

  □官方解讀

  報告反映3個層面具體問題

  針對《國務院關于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署方面介紹,目前通過督促整改,相關部門、地方已上繳國庫8496.84萬元,追回或退還8916.92萬元,調整賬目23.13億元。

  據介紹,這次的審計工作報告在全面反映中央決算草案和預算執行審計情況的基礎上,主要反映了3個層面的具體問題:決算方面,主要是未詳細報告預算級次變化、部分收入列報不夠全面、據實結算事項處理不夠規范、未按要求報告財政資金績效情況等;預算執行方面,主要是違規套取和使用資金、“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等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事業單位預算保障辦法不夠明確等;財政績效方面,主要是有的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結轉結余、部分預算執行進度慢、部分關稅和進出口環節稅征繳入庫不及時、財政授權支付范圍劃分不夠明確等。

  另一方面,國務院專門部署2014年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審計署持續跟蹤督促,并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這次審計工作報告還對上年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反映,指出上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等6083億元,制定完善制度5947項,處理5500多人;對體制機制性問題,推進了相關領域改革和完善制度。對于此次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已加以整改,加強管理、完善制度和改進工作,取得了成效。

  □專家觀點

  審計報告聚焦“講求績效”

  提升績效應由各級政府和部門擔責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主任汪德華認為,從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可以發現當前我國財政績效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導致績效低下背后的體制機制原因。

  他分析,在專題揭示中,審計工作報告主要指出4個方面的財政績效問題,即關稅收入入庫不及時、授權支付的范圍不清晰、預算執行進度慢以及預算安排未考慮部門結轉。關稅收入入庫不及時,不僅僅是管理流程存在問題,更是表明這部分資金被不當閑置。授權支付是國庫集中支付的一種有效形式,但缺乏相應標準,授權范圍不清晰則難以保證其管理績效,且授權支出存在費用高問題。預算執行進度慢以及部門結余結轉資金問題,是近些年財政審計一直關注的重點。審計監督已經推動了相關領域的制度改進,但從現狀看還有待改進,反映出背后體制機制問題的復雜程度。

  在審計工作報告的其他部分,他認為揭示出的問題也多以績效為審計評價標準。如決算中未按照新《預算法》要求,報告“支出政策實施情況和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及績效情況”,表明預算績效管理基礎工作尚未抓到位。

  地方債資金的使用管理上,績效有待提高。審計發現,一些地區發行地方新增或置換地方政府債券之后,所融資金未能有效及時利用,還是趴在賬上。因此,如何提升債務資金使用績效問題等,都還需進一步優化。

  汪德華提出,應以“講求績效”為重點改進各項財政工作。無論是相關制度

  規定的修改,還是相關管理流程的改進,都不是單一環節就能解決問題,而是要集合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聚焦于此。

  他認為,提升財政績效,應由各級政府和部門擔負主體責任。在財政管理實踐中,我國近些年來一直在大力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審計監督應對此持續關注,久久為功。除此之外,落實相關法律規定,加強人大監督、輿論監督同樣是不可缺少的力量。

  新《預算法》將“講求績效”確定為預算管理的五大原則之一。汪德華進一步表示,落實新《預算法》相關規定,是以“講求績效”為重點改進財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而將相關重點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公開透明,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動,是提升財政績效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