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對7個縣(區)反饋情況看,巡視組指出,有的縣(區)執行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存在打折扣搞變通行為,有的項目建設先斬后奏。有的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壓力傳導不夠,紀委監督執紀偏寬偏軟,對重點領域和干部日常監管不到位,違規違紀問題易發多發。有的基層組織建設薄弱,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未按規定足額交納黨費。有的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選人用人不嚴格,程序不規范,事業單位違規進人。有的干部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強,以權謀私、違反廉潔紀律,反映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比較突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單位至今仍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濫發津貼補貼、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送禮、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等頂風違紀問題屢禁不止。還有的基層干部擔當意識差,工作推諉扯皮,缺乏開拓進取、攻堅克難、干事創業的激情。
巡視的過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堅決、主動、徹底整改巡視反饋的問題,是被巡視黨組織的責任和義務,也是對被巡視黨組織從嚴治黨政治態度和責任擔當的重要檢驗。
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盧保民:“要壓實整改主體責任,限期整改落實。被巡視黨組織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凡是整改不力的,都要嚴肅追責。”
記者了解到,目前省委各巡視組已全部完成對47個地方、單位的反饋工作。下一步,被巡視地方、單位全面進入整改階段,2個月后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改情況,并及時向黨內和社會進行公開,接受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