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出獄后走向再犯罪一直是困擾社會的一項問題。從世界范圍看,在監獄內的交叉感染,出獄后融入社會困難都是導致刑滿釋放人員再犯罪的重要原因。日前,記者走進山東省監獄,與部分正在服刑的罪犯面對面交流,他們都不止一次的在出獄入獄的人生起伏中反復。通過他們的經歷,或有益于我們采取更科學的方式和更寬容的態度來促進他們成功融入社會。

  公務員王勇:從挪用公款到吸毒販毒

  王勇沒有想到過,曾經順風順水的自己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犯罪路上越走越遠。他曾經是某縣交通局客運所的所長,作為一名公務員,其有著令人頗為羨慕的生活。但隨著第一次職務犯罪,他的人生軌跡也急轉直下,從挪用公款到故意傷害,再到后來的販賣毒品,王勇的犯罪經歷令人唏噓。

  王勇告訴記者,自己第一次因罪入獄是在2002年,原因則是挪用公款。原來,當初王勇在擔任客運所所長期間曾經在當地開了三所酒店。吃喝風的盛行,再加上王勇的特殊身份,很快自己所開的酒店就成了政府部門公務招待的首選,酒店的生意也好的不得了。

  可惜的是,雖然公務招待是酒店業務的大頭,但是吃喝風伴隨著的就是賒欠風,越來越多的公務招待開始在王勇這里打白條,時間一長,酒店的資金周轉出現了嚴重問題。“欠賬最終達到了四五百萬之多”,王勇告訴記者,為了解決酒店的資金問題,自己無奈挪用了公款62萬余元,“后來都還上了”。

  很快,王勇挪用公款的事情就被檢察機關發現,王勇被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