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投訴
濟南的一位家長王剛說:我的女兒在山東圣翰財貿職業學院(山東聯合大學)上大二,最近學校讓他們出去實習,學校讓我孩子去北京實習,做的是客服工作,也就是接打電話。我說,那個單位的工作很辛苦,工作是兩班倒,晚班要工作14個小時,白班要上10個小時。我一是擔心女兒的安全,二是覺得工作時間過長。女孩子要去那么遠的地方實習,出現問題怎么辦?受了委屈也沒人訴說,萬一再受到傷害怎么辦呢?
學校老師告訴我,沒有辦法更換實習的地方,必須去學校指定的單位。我記得,以前實習,學生可以自己選擇單位,實在找不到地方的,才由學校來分配。怎么現在變成學校強制指定單位了呢?
我女兒5月13日就要出發實習了,我現在特別著急。
記者調查
5月11日下午2點多,記者根據山東圣翰財貿職業學院(山東聯合大學)官網上的聯系電話,聯系到該校的工作人員,對方承諾回復。下午4點半左右,山東圣翰財貿職業學院(山東聯合大學)招生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強制要求學生到指定的單位去實習,在我們學校是不存在的。學生可以自己選擇實習單位。”
對于家長所說的強制實習,該工作人員稱:“可能有三點原因,一是大部分學生接受了實習,然后這位學生有不同的意見,想要去其他地方實習。二是學生可能不愿意去實習,想要逃避。三是學校同學生家長之間的溝通沒做好,出現了誤解。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程序上沒有弄清楚,申請程序上出現了問題。”
對于王剛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應當怎么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學生可以申請在濟南本地實習。申請的條件主要有三個,一是該單位出具證明,寫明接收該學生,實習到什么時候;二是單位出具的證明上寫清楚實習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三是該實習職位與學生的專業對口。”工作人員稱可以讓王剛先生與其聯系溝通。記者將信息反饋給王剛。
5月12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到王剛,王剛說:“上午孩子的老師聯系到了我,問孩子是哪個班的,問我孩子的姓名,但是我擔心說出去會影響孩子的學業,就沒告訴他。這個班上所有的學生都去北京實習,就我女兒不去,那么一眼就能看出來是我打的投訴電話。現在我想通了,多花點錢,讓女兒去北京實習,吃吃苦,鍛煉鍛煉,也沒什么。同時我仍覺得校方這么安排實習是違規的,我還會再向教育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