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還原
臨沂婦幼保健院的問題致一孕婦早產和胎兒死亡!
4月28日的文章稱,孕婦石某自2015年11月22日孕初至2016年4月11日事故發生時,全程在臨沂市婦女兒童醫院南院就診,并建立孕期檔案,遵醫囑按時孕檢。據大量檢測報告單及病歷顯示證明,孕婦和胎兒健康,胎兒發育正常。
文章稱:“充分證明,患者石某在入院調理血糖之前,通過院方大量產檢報告顯示,患者及胎兒一切正常,是院方提出讓患者住院,只是調理血糖。并且在4月11日早晨8點及上午10點左右,產科二區唐全蓮主任及值班醫生看過彩超報告后,曾兩次告知患者及家人,患者血糖已調至正常值,可以辦理出院手續。是在告知可以出院的情況下,并在住院期間,由于院方醫護人員的失職、怠慢和連續嚴重過錯,致使孕婦早產,并致早產嬰兒不能健康生存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