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省道102線,一老人橫過馬路被撞。2016年4月23日,老人搶救無效身亡。圖為事發現場。  2015年12月29日,省道102線,一老人橫過馬路被撞。2016年4月23日,老人搶救無效身亡。圖為事發現場。

  行人與自行車騎行者作為交通參與者,行動軌跡隨機性很大,往往也最容易受傷。

  歷城交警大隊統計發現,今年1-4月,歷城轄區發生8起涉及行人、自行車的交通死亡事故,而其中因橫穿馬路導致身亡的就有6起……

  危險 行人隨意橫穿馬路 司機來不及反應

  4月29日4:00左右,袁某駕駛輕型貨車沿104國道由南向北行駛到大橋收費站南側時,當天忘記戴眼鏡的他將正在橫穿馬路的兩人撞倒。當時,躺在前輪的人還有意識,倒在后輪的另一人已沒有了呼吸,后輪處還歪著一輛自行車。

  據調查,當時52歲的龐某某推著自行車與步行的李某某由東向西橫過馬路,造成龐某某當場死亡、李某某受傷。

  分析:歷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表示,從行人的角度看,橫穿馬路意味著要從行駛的車流中通過,即便非常小心左顧右看,也會受許多不確定因素影響。如駕駛人未注意觀察瞭望、后車超車時視線被前車所擋、雨雪天氣視野受限、駕駛人因車速過快采取措施不及或不當、機動車駕駛人有打電話其他違法行為等,均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從駕駛人的角度看,機動車駕駛人上路行駛時,思維定式中已形成行人應該在街口處或人行橫道處出現,并因此放松警惕。如果在路上“突然冒出來”一個人,駕駛人極可能因來不及反應引發其他交通事故,如緊急剎車造成后車追尾、猛打方向盤與其他車輛發生刮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