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農民抗拆致兩人死亡案 二審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重審

  京華時報訊 昨天上午,山東農民丁漢忠抗拆致兩死案二審宣判:“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丁的二審辯護律師襲祥棟及家屬均確認了上述結果。

  山東省昌樂縣喬官鎮丁家山村農民丁漢忠及其母親的房屋在2013年被劃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的拆遷區域,但因拆遷補償未談妥,丁家遲遲未搬遷。2013年9月,數名拆遷者試圖拆除丁漢忠母親的房屋,雙方發生沖突,丁漢忠持鐮刀揮砍,致其中兩名拆遷者死亡。2014年7月,丁漢忠被濰坊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丁漢忠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他認為自己的行為屬于防衛過當,“應依法減輕或免予刑事處罰”。2015年8月,山東省高院曾二審開庭審理此案。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3年9月25日,丁家山村村委相關人員聯系施工人員黃中太、黃國厚等人,對李美香的房屋進行拆除。當日15時許,當黃中太等人正使用挖掘機對房屋進行拆除時,丁漢忠與其子丁超聞訊后趕往現場并報警,與施工人員發生撕扯。在雙方沖突過程中,黃中太等人為阻止丁漢忠父子進入拆遷現場和拍照,對二人有摁倒、拖拽等行為。丁漢忠被放開后,手持鐮刀猛砍黃中太頭部、面部,致黃中太受傷倒地。為救護傷者,多人上前阻止丁漢忠繼續傷害黃中太,其中劉文持鐵锨打傷丁漢忠頭部。丁漢忠隨即又持另一鐮刀上前追砍周圍人員,砍傷黃國厚的頭、頸部等處。黃國厚當天死亡,黃中太經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

  丁漢忠在上訴狀中表示,多人用木棍、鐵锨、鐵镢、梯子等圍毆他,還有一人用鐵锨鏟破了他的頭部,“鮮血頓時流滿整個頭部”。情急之下,他出于本能隨手從旁邊摸起一把鐮刀,在身前亂掄以自衛。

  律師襲祥棟在二審辯護時稱,丁漢忠家園被毀,遭多人持農具毒打,其子丁超被拖出院外,生死未卜,丁漢忠保家園、護生命完全具備正當性。丁被打得頭破血流時,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只能自力救濟,完全具備正當防衛的針對性、適時性。

  一審判決書亦稱,案發當天,施工人員未經商定即拆除房屋,又為避免因拆遷傷及丁漢忠及其親屬,對阻止拆遷的丁漢忠父子有摁倒、拖拽等行為,在行為方式上欠妥當,應當認定黃中太等人對于矛盾激化負有一定責任。(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