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上午,煙臺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在東山賓館舉行。市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張維利、于旭華、高琦、王建國,秘書長李勃等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副市長宋衛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尹佐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段連才,市政協副主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姜中二等列席會議。李淑芹、于旭華分別主持全體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聽取、審議了市政府提請審議的《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草案)》及其說明、關于煙臺市城市軌道交通情況的報告、關于201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書面印發了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于《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草案)》的審議意見。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分別提請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對“關于2014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進行了評議,表決通過了煙臺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王霄漢辭去煙臺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和人事任免名單。李淑芹向新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會議舉行了新任命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
《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草案)》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實體法規,將為煙臺市堅持率先綠色發展,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撐。對于我市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會后,《煙臺市森林防火條例(草案)》將在煙臺人大信息網“立法工作”專欄刊登,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法規草案進一步修改后,將提請下次常委會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