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紀委通報2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1。青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局長王欽孟利用職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為他人謀取利益;將企業申請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單位不合理支出。王欽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2。濰坊市寒亭區固堤街道高莊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新秋任職期間,該村違規白條入賬支付工程款,請客送禮、大吃大喝、揮霍浪費集體資金,違規報銷村干部個人通訊費及不合理發票。王新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3。臨朐縣蔣峪衛生院大關分院坐收坐支、虛報冒領鄉村醫生基本藥物專項補助資金,用于醫院日常開支。院長井長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壽光市上口鎮東北上口村虛報冒領糧食直補款用于村節日走訪;采取偽造招投標文書、工程合同等手段,騙取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該村黨支部書記李景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高密市闞家鎮譚四村黨支部書記譚樂俊私自截留該村村民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于村內事務支出。譚樂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墾利縣墾東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崔旭升違規安排公務接待和宴請,違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餐費,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本人退繳公款報銷的個人餐費。
7。菏澤市牡丹區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馮勛波超標準接待,以會務費結算餐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東平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違規公務接待,該社黨委副書記、主任宋超勇,正科級干部張榮樸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淄博市臨淄區雪宮街道西高村違規支出招待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志和擅自將本村管理車輛借給私人使用,王志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樂陵市碧霞湖管理處主任孫玉珂違規公款接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德州市陵城區神頭鎮教管會主任兼總校長龍書祥因鎮教管會違規發放福利問題受到責任追究。陵城區紀委給予龍書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禹城市民營經濟發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邵元洪因工作履職不到位受到責任追究。禹城市紀委給予邵元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樂陵市鄭店鎮黨委書記夏文博、紀委書記呂紅光等人因對轄區村干部疏于管理受到責任追究。樂陵市紀委對夏文博、呂紅光及鄭店鎮黨委委員劉曉勝進行批評教育,責令三人向樂陵市委、市紀委作出深刻檢查;對鄭店鎮北陳管區書記張壽臣進行誡勉談話;給予鄭店鎮經管站站長趙廣新黨內警告處分;對鄭店鎮黨委、紀委在全市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