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車補”設統籌資金并非按級別“一刀切”

  此次,濟南將全市公務交通補貼劃分了8個補貼層級。而在“車補”的具體發放問題上,不少基層公務員有些擔憂。“就好比拿我和別的處室的同事來比較,我們雖然在同一個單位,行政級別也一樣都是科員,但我們的具體工作崗位、分工是不同的,平時有可能他所在的崗位需要經常公務出行,但是我所在的崗位公務出行量比較少,如果我們都拿一樣的‘車補’,對他來說就有點不公平。”市直機關一公務員小韓這樣告訴記者。他的這一想法,代表了不少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在濟南的車改進程中,和小韓有著同樣擔憂的公務員們可以放心了。記者了解到,在濟南,“車補”的發放,不會只依據行政級別來單純地“一刀切”。上述方案中明確提出,將允許參加車改的單位從本單位公務交通補貼總額中劃出一定比例由單位統籌,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問題,這個統籌資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具體管理辦法將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焦點偏遠或山區鄉鎮可保留3輛應急車

  在車改進程中,一些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將得以保留,那么,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的標準是什么?記者了解到,根據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核定的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數量,市級黨政機關根據部門編制人數和工作性質可保留5輛以內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其中,人員編制301人以上的不超過5輛,201人至300人的不超過4輛,101人至200人的不超過3輛,51人至100人的不超過2輛,50人以下的保留1輛);在市機構編制部門單獨核定編制、數量在50人以上的部門屬處級以上參改單位,可單獨核定1輛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部門內設機構(不含相對獨立的局級內設機構)不單獨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

  濟南還提出,在符合公務交通成本節支要求的前提下,各縣(市)區按照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核定的數量保留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并做到集中管理、統籌使用。其中,鄉鎮(街道)一般可保留1至2輛機要通信和應急車輛,地處偏遠或山區的可保留3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