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違規用火?當心被嚴處

  今年2月29日,山東省武城縣五城鎮星洲村一村民擅自違規野外用火,被縣森林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目前,市林業部門把火源管控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時時設防、處處設防、人人設防,將此項工作貫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終,切實做到“嚴管、嚴控、嚴打”,對野外違法違規用火有關責任者堅決按照“四個一律”予以處罰。相關人員介紹,根據山東省相關規定,對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非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一律撤職;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情的,無論成災與否,一律嚴厲查處。

  據了解,市林業部門在進山入林的重要路口和區域都建立了檢查站,加強對進出山林車輛和人員的檢查、登記和宣傳,印發《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3000冊、宣傳單3萬余份,張貼宣傳標語5000余幅,刻錄宣傳光盤300張,極大地提高了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意識。此外,對所有車輛做到逢車必檢,嚴格落實“定車、定人、定點”的管理措施。同時,各縣(市)區成立了縣、鄉兩級巡查隊,對本轄區的防火工作進行不間斷巡查,從源頭上杜絕火源進山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