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知名專家診察費醫院說了算
昨天,省物價局下發了聯合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山東省公立醫療機構知名專家診察費管理辦法》,其中規定知名專家診察費價格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制定,各醫療機構應根據入選知名專家的資歷、臨床診治水平等情況劃分等次,制定不同等次的知名專家診察費價格,滿足不同人群的就醫需求,知名專家診察費價格可根據門診需求變化定期調整。該規定從今年4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不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辦法規定,知名專家診察費價格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制定,各醫療機構制定的知名專家診察費價格要及時向同級衛生計生、物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中醫醫療機構同時向同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報送備案。知名專家診察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知名專家人員名單、診察費價格、預約掛號辦法等要按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知名專家門診每周最多兩次
在完成普通專家門診服務的基礎上,每位知名專家每周開展知名專家門診服務時間不超過二次(每次半天),每次接診原則上不超過20人次,并保證本次診查過程的完整,提出診療方案。
知名專家門診應設獨立診室和候診區,診療室環境應優于普通診室,診室需配專職護士協助工作。
知名專家門診必須實行告知制度,由病人自愿選擇,不得暗示或強制病人選擇。公立醫療機構要通過預約掛號、網上掛號等形式,方便患者選擇知名專家。
醫院要成立管理委員會
根據規定,公立醫療機構要成立知名專家管理委員會(組),負責知名專家管理。知名專家要實行動態管理,根據臨床專家職稱、榮譽獲得、臨床診治水平的變化及時調整。因身體條件、調動、退休等原因不再從事臨床工作的知名專家,由本人或所在臨床科室向知名專家管理委員會(組)申請取消知名專家資格。
知名專家發生刑事案件、重大醫療事故等特殊事項,知名專家管理委員會(組)要及時撤銷知名專家資格,退出知名專家管理。
物價、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知名專家門診診療規范和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對不按規定遴選備案、違背患者意愿強制提供服務、超過規定的門診人次、高于公示價格收費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公立醫療機構設立知名專家門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