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日下午,央行網站發布兩個暫行辦法,就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簡稱“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進行明確。山東省肥城市、東營市河口區等13個縣(市、區)納入“兩權”抵押貸款試點范圍。
缺少有效的抵押物,是長期以來制約農民貸款的重要因素。近年來,隨著各地確權登記頒證、流轉交易平臺搭建、價值評估、抵押物處置等配套工作的不斷推進,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基礎支持。
但住房財產權和土地經營權,是農民安身立命的重要資產,如果把“兩權”抵押出去,萬一貸款還不上,農民拿什么謀生?對此,《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規定,除用于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并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借貸雙方約定的情形需要依法行使抵押權的,貸款人應當結合試點地區實際情況,配合試點地區政府,在保障農民基本居住權的前提下,通過貸款重組、按序清償、房產變賣或拍賣等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則明確,要堅持不改變土地公有制性質、不突破耕地紅線、不損害農民利益、不層層下達規模指標。貸款人應當統籌考慮,合理自主確定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抵押率和實際貸款額度。
對于貸款用途,“兩個辦法”明確,應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等貸款人認可的合法用途。
“農機設備、肥料農藥這些都可以。”在省內一家農商行擔任鄉鎮網點負責人的朱達州說,銀行在審核貸款時,一定會重點考察并在貸后持續關注貸款用途和償還能力。“籌集結婚彩禮、買房蓋房雖然都是農民的用錢大項,但若把抵押貸款用在這些方面,能否按時還款就不好說了。”
據介紹,因為主要是助力農業生產,所以抵押貸款周期也應與農業生產相匹配,一般在1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