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棗莊3月3日訊(記者 孫姝華)近日,滕州查處一輛“黑校車”,駕駛司機不顧學生的安全超載行駛,核定載客7人的車輛坐了16人,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據了解,這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后,滕州警方偵辦的首例超載“黑校車”入刑案。

  據了解,事情發生在2月25日,滕州市交警大隊木石中隊在羊莊派出所、羊莊鎮教委的協助配合下,查獲了一輛核定載客數為7人、實際載客16人的“黑校車”。25日下午3時許,滕州市交警大隊木石中隊接到群眾舉報和有關部門的情況通報,與羊莊派出所民警和羊莊鎮教委工作人員一起上路巡查,在345省道羊莊派出所路段截獲了一輛滿載兒童的面包車。

  經檢查,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為7人,實際為16人,其中包括駕駛員和一名成年女性。通過民警現場詢問,面包車里所載的14名兒童均是同一所幼兒園的學生。執勤民警隨即將面包車依法扣留,并調集專門車輛將車上的孩子安全轉送回家。按照執法程序,車輛駕駛人被傳喚到滕州市交警大隊交管科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辦案民警介紹,該輛面包車乘員嚴重超載,且在沒有取得校車標牌的情況下從事校車業務,屬于違法行為。根據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處拘役,并處罰金。該輛面包車駕駛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車輛駕駛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同時,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學生家長,為了自己孩子的生命安全,千萬不要為省錢而選擇租用黑校車,更不要讓孩子乘坐超員車。同時,也敬告從事接送學生業務的駕駛人,必須依法辦理校車許可及駕駛資質手續,不能利欲熏心而抱著僥幸心理開黑校車、超員車,否則,害人害己,且難逃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