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上午,由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劉貞堅受賄案在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2015年1月30日上午,由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劉貞堅受賄案在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法制晚報訊(記者江丞華)巡視組根據兩份檢舉材料明察暗訪,查出山東巨野特大賣官案——時任巨野縣黨委書記劉貞堅,主政5年間收受42名當地官員財物114次共739萬余元。2014年12月,中組部通報的四起買官賣官案件中,劉貞堅案排第一個。

  更惡劣的是,其中13名官員是利用公款買官,事后讓財務人員找發票報銷沖賬。

  巨野縣黨委書記劉貞堅也與其他貪官的風流成性截然不同,妻子是巨野縣公安局副局長的他沒有被查出任何生活作風問題。他逢事就和老婆商量,多數賄款都是通過老婆間接收取的,于是坊間有了“要升官找大嫂”的傳言。

  在即將調離巨野縣的2011年,劉貞堅共受賄473.9萬元,平均每天1.3萬元,可謂“日進萬金”。

  《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了解到,山東省高級法院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劉貞堅無期徒刑,部分公款買官者也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案件曝光

  鎮書記貪污賣官大案露馬腳

  2013年7月,山東省委第七巡視組剛到菏澤開展巡視工作,就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和一份實名檢舉材料。兩份材料指向同一個人——時任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劉貞堅。

  劉貞堅,1962年生,山東高唐縣人,2006年12月至2011年11月擔任巨野縣縣委書記,2010年12月起先后兼任菏澤市政府黨組成員、菏澤市政府副市長,2012年2月調離巨野擔任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舉報信和檢舉材料均反映了劉貞堅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賣官斂財問題。

  據媒體報道,第七巡視組的工作人員為了查清此事,之后主動與菏澤市紀委對接,約談了知情人孔慶國。

  孔慶國時任巨野縣田橋鎮黨委書記,當時已因伙同其他干部一起貪污克扣拆遷補償款被檢察院批捕。

  2013年,孔慶國因為拆遷問題被群眾舉報,時任巨野縣委書記成偉找他談話,孔仍不以為然。此時,劉貞堅已經是菏澤市市委常委。

  孔慶國被抓后不但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還揭發了別人。隨后,巨野縣原副縣長陳宜民被菏澤市紀委立案調查。陳宜民被調查期間,向調查組提供了劉貞堅在擔任巨野縣縣委書記期間在干部提拔、調整中收受他人財物的重要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