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打擊報復行為
2015年1月,最高檢舉報中心接到某省群眾的一封求助信。寫信人說,自己因舉報單位負責人職務犯罪問題,遭到被舉報人雇兇毒打。
這封信引起最高檢舉報中心的高度重視,立即交辦,要求某省檢察院認真對待、迅速處理,切實保護舉報人。某省檢察院立即開展調查,目前被舉報單位負責人已經依法受到查處。
談及這起事件,宮鳴堅定地說:“全國檢察機關堅持嚴厲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案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維護法律尊嚴。”
擔心受到打擊報復,是職務犯罪舉報人最大的顧慮。對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次會議特別提出,要積極預防和嚴肅處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
全國檢察機關對癥下藥,采取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舉報人保護,如舉報人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禁止特定人員接觸舉報人及其近親屬,或對舉報人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情況發生;舉報人及其近親屬因遭受打擊報復受到錯誤處理的,建議有關部門予以糾正;有證據表明舉報人及其近親屬可能會遭受單位負責人利用職權或者影響打擊報復的,要求相關單位或者個人作出解釋或說明等。
除了事中保護,檢察機關還積極開展事后救濟。舉報人因受打擊報復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名譽損害、財產損失的,支持其依法提出賠償請求,積極開展救濟工作,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
舉報獎勵金增8.2%
2015年6月24日,山東省泰安市一名實名舉報人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手中,接過8000元舉報獎勵金。他所舉報的當地一名村支書,因犯貪污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據了解,每年6月底,最高檢舉報中心都會統一組織開展全國檢察機關舉報宣傳周活動,集中開展舉報宣傳和舉報獎勵活動。2015年舉報宣傳周期間,山東省檢察院集中獎勵全省30名舉報有功人員,還深入泰安肥礦集團、派駐檢察室所在轄區等單位,開展舉報宣傳活動。
宮鳴介紹說,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發放舉報獎勵金額比2014年增長8.2%。通過及時發放舉報獎勵,激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為查辦職務犯罪提供了更多線索。
記者了解到,檢察機關開展舉報獎勵,同樣必須采取嚴格保密措施,堅持以秘密獎勵為主。需要向社會公布獎勵情況時,未征得舉報人同意,不得涉及舉報有功人員的姓名、單位等個人信息。加強對舉報獎勵工作的監督也至關重要,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規定行為,會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