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來,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共辦理行政應訴案件4萬余件,省法制辦代理省政府應訴88余件,案件勝訴率維持在90%以上。進一步強化行政復議糾錯和層級監督作用,堅決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五年來,通過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方式糾錯1.7萬件,綜合糾錯比例超過三分之一。省本級共辦理案件2095件,糾錯369件,綜合糾錯率為17.6%。每年通過行政復議化解的案件都在1萬件左右,2015年達到1.1萬件,同比增長7%。約95%的行政復議案件發生在市縣兩級,超過85%的案件在基層得到妥善處理。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1999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截至2013年底,約14年的時間里,全國各級復議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12萬件,其中受理101萬件,審結92萬件。審結的案件中,維持決定的53萬件,撤銷、變更、確認違法和責令履行決定的13萬件,被申請人自行糾錯后申請人撤回申請的19萬件,行政復議綜合糾錯率約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