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侯端敏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侯端敏,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意見。濰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侯端敏在擔任中共魚臺縣縣委書記、濟寧市政府副市長、濟寧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濟寧醫學院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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