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說,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
12-22 11:41評論()|
12-22 11:37評論()|
12-22 11:30評論()|
12-22 11:27評論()|
12-22 11:21評論()|
12-22 11:21評論()|
12-22 11:18評論()|
12-22 11:15評論()|
12-22 11:13評論()|
12-22 11:11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