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章丘普集鎮上皋村三號廢棄煤井,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往廢坑內排放廢液,現場操作的4名人員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近日,章丘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普集10·21污染環境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環境罪批準逮捕。

  10月21日6時35分,章丘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趕赴普集鎮上皋村村調查。經初步調查,乘坐掛魯C牌照的轎車與危化品運輸車輛的4名人員,在該村向一廢棄坑道內偷排廢液時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近日,章丘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普集10·21污染環境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周彩霞、王海洋、殷珂珂、郭泗濱以污染環境罪批準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違反國家規定,明知他人無經營許可證,委托他人處置危險廢物,導致20余噸危險廢物被非法傾倒,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