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場大雪,路況就沒那么好了。步行的人體會更深,旁邊的機動車道幾乎見不到一點雪,可是人行道上的雪都結成冰了,一不小心就摔倒。讓人更郁悶的是,很多沿街店鋪門前的積雪,店里也沒人來清掃。
沒幾家單位一上班先掃雪
“這場雪下過之后,雖然主干道上沒大有積雪,可你看看輔道和人行道上,積雪還是不少,容易凍成冰。”25日清晨,剛要去上班的交通協管員老孫,騎自行車在濼源大街輔道一個路口拐彎時,車下一滑,摔了個不輕快。被周圍的人扶起來之后,老孫拍拍身上的雪說,他沒發現腳下是旁邊工地用來鋪地的幾塊鋼板,上面蓋著一層雪結成冰特別滑,“應該是環衛工還沒來得及打掃,你們走這兒的時候可要小心。”
“按理說,下了雪沿街工地前的路,即便是環衛工還沒來得及打掃,自己也得清掃干凈,不光方便別人,也方便自己。”周圍有人說,雖然快車道干干凈凈,但人行道上的確走起來可沒這么方便。“小時候記得下過雪后,單位里的叔叔伯伯們上了班第一件事情就是出門掃雪,把大院里和旁邊街道門口的雪堆起來,但今天上班路上發現,已經沒幾家單位有這個傳統了。”把老孫扶起來的一個姑娘說。
不掃門前雪有處罰依據
事實上,按照濟南市城管局的綠色清雪原則,的確是按照“先主后次、先陡后平、先內后外、先重點后一般”的順序。
2013年時,濟南市政府就根據雨雪天氣下發過掃雪令,對清掃積雪指定了“硬杠杠”,要求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濟部隊和沿街經營性單位都要根據雪情,參加清掃冰雪義務勞動。早在2003時,濟南市下發過《關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規定的通告》,此份通告第十二條規定,不能按時完成冰雪清掃任務的,對責任人處以20元至50元的罰款,對責任單位處以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在2013年1月濟南市城管局曾對市區主要道路積雪清掃情況進行了督查,對沒有清理門前雪或者清理不到位的,進行了批評警告。當時執法人員說,因為這是首次檢查,部分商鋪并不熟悉具體規定,所以對于不清雪的商家這次以批評警告為主,今后再遇到不主動清理積雪的商鋪,將會按照相關條例對經營者進行20元-1000元不等的罰款。
對“門前雪”的范圍市政府也有條例規定,沿街商鋪清理范圍從店鋪門到快車道隔離帶,或者是到人行道路邊沿石。通俗一點說,就是除了清理門前積雪外,還要清理人行道和慢行車道和附近的社區道路。
“兩年沒下雪,一下雪大家都很興奮,所以掃門前這件事兒,可能大家都忘了有這個規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