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一男子張某200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昌樂縣人民法院判處了緩刑,駕駛證被吊銷。2014年12月21日,張某無證駕駛車輛在安丘境內撞人致人重傷,無證駕駛害怕承擔責任逃往吉林,潛逃期間無證酒駕又被查。25日,記者從安丘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撞人致重傷駕車逃逸

  2014年12月21日晚9時20分許,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在興安路佳樂家路口有一輛貨車將人撞傷后逃逸。

  事故科民警迅速趕到事發地點,經現場勘查,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經走訪目擊證人和聯系報警者得知,一輛貨車將一名行人撞傷后快速逃離現場,由于事發突然且雨天視線不良,沒有看清車牌號碼,被撞者已被送往安丘市白求恩醫院搶救。辦案民警又立即趕到醫院查看傷情得知,因被撞者顱腦骨折,被轉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八十九醫院進行搶救,一直昏迷不醒。

  為盡快破案,民警在張某所在的村莊張貼了懸賞通告。后來,民警接到一名舉報者的電話稱,張某的車好像在某汽車修理廠里見過。事不宜遲,辦案民警迅速趕到某汽車修理廠。經汽修廠有關人員辨認,確定事發現場路口監控中駕駛吉B83XX8白色貨車的駕駛員與送汽車修理廠的為同一個人--張某。確定張某為犯罪嫌疑人后,安丘市公安局將張某列為網上逃犯進行全國追逃。同時,辦案民警先后多次到張某可能藏身的地點抓捕未果。

  酒后駕駛被查竟是網上逃犯

  2015年11月19日,吉林省蛟河市交警大隊的一個電話讓辦案民警眼前一亮。原來,犯罪嫌疑人張某在蛟河市因酒后駕駛被交警部門查獲,一查,還是上網逃犯,且張某也承認在安丘市發生過交通事故。

  安丘交警大隊事故科辦案民警與吉林警方進行電話溝通、確認酒駕當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張某,三名民警迅速趕往蛟河將張某押解回安丘。

  到達蛟河與當地警方接頭后,經就地連夜突審,張某對“2014.12.21”交通肇事一案供認不諱。11月22日晚10時許,辦案民警順利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押解回安丘。

  事發后偷偷到事發地打探消息

  經審訊,據犯罪嫌疑人張某(男,現年35歲,昌樂縣某村人)交待,事發當晚,其駕駛吉B83XX8白色貨車到安丘興安路佳樂家路口南農業銀行存完錢,駕駛車輛由南向北行駛,當時下著雨且車燈不是很亮,也沒有看到車前面有人,當向北要經過佳樂家北面路口時,感覺好像碰到了東西,回頭一看,也沒有看見人或者車,他就走了。大約過了7天的時間,安丘交警大隊事故科的民警給他打電話,說他的車可能出事了,他就到了佳樂家附近打聽,聽說有個人當時撞得很厲害,由于害怕就跑到東北吉林去了。2015年11月16日下午,他因酒后駕駛被吉林當地的交警查獲。

  另據張某供述,他的車輛投了全險,當時之所以不敢到公安機關投案,是因為其曾于200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昌樂縣人民法院判處了緩刑,駕駛證被吊銷了,屬于無證駕駛。

  25日,記者從安丘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