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高鐵泰安站前出租車秩序井然,在網約車等沖擊下,司機月收入大幅減少。
文/片本報記者王世騰
出租車所有權歸個人,司機一月少掙2000元
11月5日,高鐵泰安站前的出租車專用道上,出租車整齊排隊等活,而3日晚滴滴快車被砸的地方,就離著出站口不到200米。談起滴滴快車被砸的事情,好多出租車司機都說不知情,只是從報紙上得知此事,而對于被砸的快車,他們頗有微詞。“快車掛的都是青島牌照,在泰安拉活是到家門口搶生意,并且他們沒有營運證和上崗證,和黑車有什么區別?”出租車司機李先生說,隨著私家車增多,新公交線路的開通和網約車的沖擊,出租車生意越來越不好干,平均一個月比以前少收入2000塊錢。
泰城目前有1292輛出租車,與其他城市不同,泰城出租車都在個人手中,出租車公司只是給出租車主提供服務。泰城出租車存在大包、包白班、包夜班、轉包等幾種運營方式。
出租車司機郭先生說,他是大包別人的出租車。每個月需要給車主交3300元包車費,泰城的出租車,一半以上的車主都是這樣大包給別人,自己去干別的買賣。包白班是指司機白天包車主的車上路跑活,一天的凈利潤在100塊錢以上。夜班的包車費為50-60塊錢,“現在夜班司機不好干,收入不穩定,好多車都招不到夜班司機。”
“快車進入泰安后,出租車每天能拉300塊錢的活就很好了,經常是拉200來塊錢的活,交了份子錢和加氣費,一天連100塊錢都掙不到。”李先生說,一個月他比以前少收入1500到2000塊錢。
快車一天接10單,只是出租車的補充
被砸快車屬于山東一喂租車公司,5日,其總經理丁瑋說,會配合公安機關,爭取早日找到打人者。“公司的車全部是用電的新能源汽車,當時都是從青島買的車,所以掛的是青島牌照。”丁瑋說。“后臺數據顯示,泰安目前有2000多輛滴滴快車,但以公司運營的僅我們一家。”丁瑋說,市民用滴滴快車無起步價,還有折扣,目前公司每輛車一天接10個單左右,一天接活50到80塊錢。
“交通部上個月印發兩個征求意見稿后,快車終于合法了,也可以光明正大做生意了。”丁瑋說,他公司下的滴滴快車正好是公司化管理,也符合新規的要求。公司的滴滴快車被砸、人被打,這完全是違法行為。
市民胡先生的私家車也是滴滴快車,不過并未掛靠公司。今年7月份,胡先生注冊為滴滴快車,但之后,他僅接了一單生意。對快車被砸一事,他也很費解。在泰安,“快車”僅是出租車的一個補充,以他為例,他都是上下班途中才會使用快車平臺“搶單”,恰好這個時候是出租車交接班的高峰期,整個泰城都很難打到出租車,“快車”恰好是這個時期的補充。
交通部門砸車是違法,真空期內快車難定性
“快車被砸,不管車輛是否為非法營運,都已觸犯法律。目前國家在對網約車征求意見,無明確規定,但按現有法律,快車涉嫌非法營運。”泰安市交通運輸局稽查支隊工作人員說。
該工作人員稱,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產生非法所得的沒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按照該規定,快車無營運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且駕駛員無相關培訓上崗證明,涉嫌非法營運。
不過,該工作人員還稱,在網約車政策出臺前的真空期,交通部門也無法對快車進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