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向社會發布,這是國企改革頂層設計9月13日正式發布后的第三個配套文件。山東先行探索,今年3月,山東省出臺《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方案》,在全國率先啟動國有資本充實社保金改革試點。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督,山東擔當起地方國資管理體制改革的排頭兵。

  改組建11戶國資投資運營公司 搭建“大國資”監管框架

  “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是《意見》中的一大亮點。在這方面,山東已先行一步,著手改建或組建了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魯信集團和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公司被確定為山東首批試點,目前已改建完成;今年6月,山東高速、華魯集團、兗礦集團、山東能源、山東黃金等5戶企業成為第二梯隊,改建試點也已啟動;同時,山東還新組建了齊魯交通集團、省土地儲備開發集團、省發展投資控股集團、省財金投資公司等4個功能型國資投資運營平臺。

  在第二批改建試點中,華魯是山東在香港地區經濟貿易活動的窗口公司,山東高速的金融類資產已超過高速公路資產成為其第一大產業板塊,兩家集團本身已具有明顯的投資屬性。而兗礦集團、山東能源、山東黃金都是山東能源板塊的重頭企業,被業內視作山東國企改革的重點目標。在外界看來,這已經超出試點范疇,改革涉及到了主體部分。

  另外,山東今年7月提出,要將國資監管范圍擴大至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力爭到2016年6月底前全部納入統一監管。有專家表示,此舉意味著山東將搭建“大國資”監管框架,這將大大拓展國資改革騰挪的空間,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建設步伐或將進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