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架構厘清政企職責權限 資源配置方式更加科學

  《意見》強調,要“明確國有資產監督機構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關系,界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與所出資企業關系”。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不是集團公司的簡單翻牌,而是功能定位、組織結構、管控模式、業務運營等的重大變革。”省國資委主任張新文介紹說,長期以來,國資監管機構管人管事管資產,存在“一管就死、不管就亂”的問題。而在改組建國資投資運營公司以后,國資監管變成了“國資監管機構——國資投資運營公司——實體企業”三層架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與所出資企業更加強調以資本為紐帶的投資與被投資的關系,更加突出市場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國資監管機構將不再干預企業的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

  “在二者之間增加這樣一道‘隔離層’,有利于進一步實現政企分開,建立市場化的運行機制。”張新文說,三層架構使權利歸位,改變的是舊有的國資監管模式,厘清的是三方的職責權限,帶來的則是國企去行政化和市場主體地位的回歸,從而釋放出國企的活力。

  省管企業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后,與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的關系將更加明確,資源配置方式也更加科學:

  省國資委將向投資運營公司下放投資管理、收入分配、改革改制等7項股東會職權,促進其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投資運營公司以戰略管理為導向,以價值管理為中心,以資本運營為手段,重點是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序進退;省國資委對投資運營公司、投資運營公司對所出資企業均以股東身份按出資比例依法行使相應權利,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運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