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10月28日訊28日,由濟南市委市政府主辦,市紀委承辦的“直面問題踐行承諾”電視問政聚焦公安主題,濟南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經偵支隊、市車管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回應市民疑問。

  “我想把孩子名字改了,為什么不給改?”市民劉女士打進熱線反映說,自己的孩子今年1歲多,起名時沒按家譜取,因此被他人指責,說導致家中人口不旺。劉女士便想去轄區港溝派出所給孩子改名。派出所要求出示家譜,但她一直沒找到。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她,沒有家譜,就是沒有正當理由,不能改名,即使有大隊證明也不行。

  改名要看家譜的規定合理嗎?濟南市公安局戶政處李處長回應說,起名堅持“尊重市民意愿、有所控制”的原則。原則上姓名可以更改一次。像劉女士這種情況,應該尊重個人意愿,可以更名。公安機關沒有規定要求當事人改名提供家譜。

  “回去以后我馬上督辦這個事。”歷城區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回應說,港溝派出所要求劉女士出示家譜是不對的,他對此表示歉意。

  他說,個別民警在給群眾辦事過程中,要求不合理、服務態度不好,這是不應該的。回去以后,將抓緊落實戶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此外,對辦事過程中,個別民警對群眾提出過分的要求,包括服務態度、服務質量不好的問題,回去后要抓緊落實整改措施,通過這個問題也舉一反三,加強隊伍管理,提升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