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中標,不再全部專家說了算
“以前在制度設計上都限制甚至剝奪了招標人的定標權,由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定標,導致專家評標在整個建設工程交易中具有核心的地位。”有關負責人表示,那些被選中的評標專家,可能會在私下對潛在投標人作出索賄的行為,導致評標結果出現不公,而招標人作為責任主體,對于評標結果卻沒有話語權。
針對上述問題,深圳新規中明確,建設工程評標一般采用定性評審,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對各投標文件是否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提出意見,指出各投標文件中的優點和存在的缺陷、簽訂合同前應當注意和澄清的事項等,不對投標文件進行打分,不直接確定中標人。
山東省住建廳以及濟南市招投標市場整治方案中,也針對專家“壟斷”的問題,提出“評標由定量評審向定性評審轉變”。除特殊專業、技術復雜的工程外,其他工程的技術標評審實行合格制,評標專家對技術標進行符合性評審。由評標委員會定標向業主定標轉變,提倡由招標人依法擇優定標。
有關負責人指出,由專家組成的評標委員會由定量評審向定性評審轉變,其評審結果僅作為業主參考,不再確定分數排名,最終定標由業主票決,實現了招標人的權責統一。
原政策中,專家享受定標話語權是為了防止招標人方面的腐敗行為,但卻造成了部分專家的腐敗,新政策在將定標話語權重新交還給招標人時,還應采取措施規避招標人腐敗。深圳新規中,對“招標人擇優定標”方面也給出了價格競爭定標法、票決定標法、票決抽簽定標法、集體議事法等4個方法,公正公開。詳細的措施值得借鑒。
已立項項目滿足技術標準可先行招標
“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流程一般周期約為一個半月,流程包括備案、發公告、投標企業報名、錄入電腦、招標文件審核、開標、評標、定標等多個環節。”一業內人士透露,按照現行國家《招標投標法》的要求,招標人要先取得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之后,才能啟動招標程序。
深圳新規對此進行了改革,對于已辦理計劃立項手續,但用地、規劃許可等手續尚不完備的項目,如滿足招標的相關技術條件,投標人可先行招標,但須向主管部門書面承諾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濟南市印發的《濟南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活動專項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對此也有變革。“縣級以上政府確定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在完成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手續,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招標相關技術條件的情況下,可先行辦理招標備案手續。”濟南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建設用地手續辦結,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進行開標。
深圳住建局對原政策中涉及的政府批準事項進行梳理,發現在招投標過程中共有11項需要政府批準,而這些批準事項既沒有設定批準的條件和標準,也沒有設定批準的時限。新規中,對11項批準事項全部予以刪除。濟南市招標提速目前限定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在力度上可逐步放寬,在方式上也可借鑒深圳對招投標行政審批全部刪除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