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近日,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調整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確定房屋、喬木、葡萄園、磚窯等19類補償標準。通知自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該標準適用濟南六區和高新區,各縣(市)可自行制定補償標準,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根據通知要求,房屋類補償標準為:鋼混結構1050—1250元/㎡;磚混結構(樓房)850—1050元/㎡,磚混結構(平房)600—800元/㎡,磚木結構(平房)500—700元/㎡,簡易結構補償標準為320元/㎡。

  原標題:濟南調整征地房屋青苗等補償標準 鋼混結構一平最高補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