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8月10日電(記者 繆俊逸)山東省檢察院1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外界通報了201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并發布了懲治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濟寧市農業委員會扶貧開發科原科長夏洪華受賄案

  2007年至2014年,夏洪華在擔任濟寧市農業委員會扶貧開發科科長期間,利用負責扶貧貼息資金、扶貧專項資金等項目的審批、撥付和監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申報扶貧龍頭企業、爭取扶貧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22次索取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人員財物共計64萬余元。

  2014年3月,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夏洪華立案偵查。2014年12月,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夏洪華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典型案例2 廣饒縣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原主任李世友受賄案

  2010年至2014年春節,李世友在擔任廣饒縣農業機械管理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負責農機購置補貼審批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農機經銷商賄賂財物共計18.9萬元,為其在辦理農機補貼方面謀取利益。

  2014年5月,東營市河口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李世友立案偵查。2014年9月,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李世友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典型案例3 平度市張戈莊鎮財政所原工作人員吳德強貪污案

  2008年至2012年,吳德強在張戈莊鎮財政所工作期間,利用負責轄區內小麥補貼等各種補貼統計申報發放工作的職務之便,采取虛報小麥種植面積等手段,騙取國家種糧補貼款11萬余元。

  2013年6月,平度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依法對李世友立案偵查。2013年11月,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審以吳德強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典型案例4 冠縣蘭沃鄉小焦莊村原村委主任高春明等2人貪污案

  2009年至2013年,冠縣蘭沃鄉小焦莊村村委主任高春明、村委會計陳書義,利用協助鄉政府統計小麥種植面積的職務之便,采取虛報本人或其親屬小麥種植面積的手段,騙取國家小麥直補款6萬余元。2011年至2013年9月,高春明利用協助蘭沃鄉政府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職務之便,騙取或侵吞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4萬余元,據為己有。

  2013年9月10日,冠縣檢察院以貪污罪對高春明、陳書義立案偵查;2013年11月20日,冠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分別判處高春明有期徒刑十年、陳書義有期徒刑5年。

  典型案例5 樂陵市鄭店鎮安家村原村支部書記安萬敏等2人貪污案

  2012年,樂陵市鄭店鎮安家村支部書記安萬敏利用協助鎮政府統計上報玉米澇災情況的職務便利,伙同村會計王其利虛報受災情況,冒領玉米澇災保險賠償款2.4萬余元;王其利利用擔任村會計的職務便利,采取虛報小麥種植面積和生豬養殖數量的手段,套取國家補貼款6000余元。

  2013年5月,樂陵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依法對安萬敏、王其利立案偵查。2013年10月,樂陵市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安萬敏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判處王其利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