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聊城7月17日訊(記者 孟凡蕭 通訊員 王希玉 戶鳳英) 近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瑞海集資詐騙、被告人李建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作出公開宣判,以被告人李瑞海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被告人李建波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被告人李瑞海1971年7月11日出生于河北省成安縣,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于2014年5月29日主動到河北省成安縣長巷派出所投案,同日被山東省臨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2日被臨清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被告人李建波,1990年1月18日出生于河北省成安縣,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于2014年5月6日被抓獲,同年6月12日被臨清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兩人系父子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