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第十巡視組:沂源部分領導干部以“護林房”為名建房
根據山東省紀委監察廳8日消息,山東省委第十巡視組向沂源縣反饋專項巡視情況。巡視視中干部群眾反映,沂源縣事業單位違規進人問題嚴重,有的領導干部親屬子女和其他人員不經招考直接安排進入事業單位,有的在外地偽造人事檔案“繞道”調回沂源縣事業單位工作,有的在沂源縣偽造事業單位錄用手續調往外地工作。一些領導干部在承包山林中以建“護林房”為名違規建設房屋,問題比較突出,社會影響較大。
6月7日,山東省委第十巡視組組長龍春光、副組長蘇致興向沂源縣委書記蘇星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6月8日上午,龍春光同志代表巡視組向沂源縣委班子進行了反饋,淄博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初炳玉出席反饋會并代表市委就認真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提出了要求。
龍春光指出,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沂源縣事業單位違規進人問題嚴重,有的領導干部親屬子女和其他人員不經招考直接安排進入事業單位,有的在外地偽造人事檔案“繞道”調回沂源縣事業單位工作,有的在沂源縣偽造事業單位錄用手續調往外地工作。個別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工程建設,有的利用手中權力為親朋企業牟利,有的領導干部親屬利用其影響承攬工程項目。此外,有的黨政班子成員對黨規黨紀缺乏敬畏感,執行上級政策規定時搞變通;有的黨性原則不夠強,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一些領導干部在承包山林中以建“護林房”為名違規建設房屋,問題比較突出,社會影響較大。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重形式、輕實效,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發現不及時,防范和懲處不力;一些黨員干部廉政意識淡薄,頂風違法亂紀。在作風建設方面,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一些領導干部仍然變相公款吃喝;在處理一些群眾信訪問題上,缺乏有效辦法,問題解決不及時。在選人用人方面,有些部門存在高配“三總師”(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規劃師)問題,個別事業編制干部未辦理公務員調任手續直接調整到公務員崗位任職,一些科級領導崗位存在混崗使用現象。另外,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