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獲悉,山東大學實驗動物中心主任兼山東大學新藥評價中心副主任劉兆平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沒收財產30萬元;山東大學新藥評價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張春光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5萬元;山東大學實驗動物中心實驗師尹某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沒收財產1萬元。

  濟南中院經審理查明,劉兆平在擔任山東大學藥評中心副主任及科研項目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指使張春光、尹某某采取虛開發票方式多次套取山大公款共計9211970元,用于支付劉兆平個人公司的設備款、工程款。按照山東大學科研經費管理規定,扣除40%的科研酬金,劉兆平實際騙取公款3418030.3元。

  原標題:山東大學劉兆平、張春光等三人虛開發票套公款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