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游客家屬獲賠最高或近百萬

  “從旅游合同上看,9名濟南游客均花20元購買了游客的人身意外傷害險,保單是在上海出的。”市旅游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據了解,從目前情況來看,涉事旅行社并不存在明顯過失。如果此次事件按照意外事故處理,后期賠付將主要由保險公司來承擔。

  據濟南市旅游局監管處處長姜等松介紹,上海協和國際旅行社濟南分公司投保了旅行社責任險,再加上“東方之星”游輪本身就有保險,三個保險全部啟動,后期賠償工作恐怕將較為復雜。而參照以往的旅游意外事故看,對同一事故同一情況的游客一般不會采用雙重賠付標準,“就高不就低”。

  “打個比方說,一起旅游事故中有上海游客,而上海的旅行社責任險額度最高,那同一情況的游客一般都會按照上海的標準賠付。”姜等松說,再加上游客自己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每個人保底20萬元,有人保額高的可能更多,最終賠償金額最高或累計近百萬元。

  此次事故調查尚未有定論,對事故性質的認定會不會影響賠償金的數額?對此,江泰保險公司山東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行規,意外傷害險和船舶保險應該都不受事故性質影響,“只有旅行社責任險金額可能會有所浮動,看事故最終如何定性,再進行綜合評議”。

  “至于意外傷害險,9名游客雖不是在江泰買的保險,具體保額無法確定,但一般來說,70歲以上老人,交的保險費相對較高,而保額相對較低。”上述負責人說。

  另據了解,3日上午,針對此次沉船事故所涉相關保險責任,人保財險總裁助理、總核賠師谷偉已代表中國人民保險向被保險人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支付了1000萬元賠款。(記者李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