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到山頂的地方,兩名女生走在前面,準備翻過一個大石頭,鄭某某突然撲上去,將兩名受害人摁倒在地并加以控制。一名受害人問鄭某某到底想干什么,鄭某某說:“我就想要錢?!边@名受害人就將自己攜帶的50元錢遞給了他,鄭某某讓她搜另一名受害人的包,搜出40多元,鄭某某嫌少,沒有要,還問受害人怎么這么窮。
據鄭某某交代,此時他感覺到了害怕,提出將兩名女生送下山,途中還解開捆綁兩名受害人的電線,讓她們吃飯;下山路險,途中他還多次解開電線,并最終將之前搶得的50元還給女生。
快把兩人送下山時,鄭某某曾詢問兩名受害人,是否會報警。其中一名受害人回答說:“你煩不煩人!”據兩名受害人說,最后鄭某某還折返,送了一些櫻桃給她們。
徂徠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立即匯報刑警大隊,并迅速展開調查,22日上午,將在家睡覺的鄭某某抓獲。經初步審訊,鄭某某此前無前科,此次作案為臨時起意。興峰律師事務所的鄧泰峰律師說,根據刑法,一旦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搶劫,最少將會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