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本次調整仍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第三部分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退休(退職)人員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3%增加。同時,對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適當傾斜,按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三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內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表15年以下 30元16-20年 40元21-25年 50元26-30年 60元31-35年 70元36-40年 80元41年以上 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