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辦案單位

  死刑執行時間沒問題

  對于上訴狀簽署日期為何會在執行死刑之后,原辦案單位代表稱,這是聶樹斌的筆誤造成的,“4月20日提審聶樹斌時,專門進行了核查”。對于李樹亭的為何不對該時間進行修改的疑問,該代表稱,“試問,審判人員能修改被告人的上訴狀嗎?若修改了又成了‘上訴狀造假’,不能故弄玄虛誤導公眾”。

  但對于聶樹斌是筆誤的證據,該代表沒有出示。

  原辦案單位代表稱,關于律師質疑的死刑時間問題,卷中有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有1995年4月27日驗明正身筆錄,上有聶樹斌本人手印。蘇是同一天被執行的死刑,有驗明正身筆錄和執行死刑筆錄。而且石家莊市看守所1995年4月27日當天的值班報告記載,蘇和聶樹斌同一天被執行死刑。

  回應此事的原辦案單位代表未回應聶樹斌案是否有執行死刑筆錄。

  關于執行照片顯示聶樹斌跪于雪地,聶跟執行人員均穿冬裝的問題,原辦案單位代表稱,死刑照片拍攝于石家莊市紅澤河刑場,照片中顯示的不是雪地,而是沙地?!爱敃r有條河有沙地,沙地旁邊有小植物,怎么可能下雪?而且工作人員是春秋裝,不是冬裝,不可能是雪地,不能憑空猜想不負責任地說話”。

  ■最新進展

  代表投票結果暫未公布

李樹亭(正面襯衣者)在聽證會上陳述申訴意見。圖據山東高院官微李樹亭(正面襯衣者)在聽證會上陳述申訴意見。圖據山東高院官微
聶樹斌手寫的申訴狀,標注日期為1995年5月13日。聶樹斌手寫的申訴狀,標注日期為1995年5月13日。

  昨天聽證會結束前,山東省高院稱,他們委托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對聶案卷宗中聶樹斌、聶母張煥枝全部的指印、簽名進行了鑒定,共提取指紋198枚,筆跡38處。其中與聶樹斌有關的指紋有175枚,除不具備同一認定條件的29枚外,均為同一人的同一手指所留。聶母的指紋中,除不具備鑒定條件的外,也均為聶母所留。聶樹斌的簽名筆跡中,有6處與其他簽名不是同一人所寫,但所按指紋與其他“聶樹斌”簽名處指紋相符。

  此外,石家莊市與《康某某尸體檢驗報告》同期其他案件尸檢報告所用稿紙相同。此外,合議庭成員前往河北調取證人證言顯示,事發現場附近公路在案發時就叫新華路、新華西路。

  聽證代表在申訴方和原辦案單位代表陳述結束后都進行了針對性提問,提問內容未超出兩方陳述框架,兩方均進行了回應。山東高院的新浪官方微博對聽證內容進行了全程直播。

  審判長宣布休會后,書記員向聽證人員發放不記名意見表,聽證人員填寫意見表,投放意見箱。

  聽證會宣布結束時,山東高院未公布聽證代表投票結果。

  京華時報記者 李顯峰 懷若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