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5月1日起禁止臨時工進行行政執法山東5月1日起禁止臨時工進行行政執法

  大眾網濟南4月28日訊(記者 王宗陽)大眾網記者今天從山東省政府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是山東首次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規范行政執法監督,也破解了過去山東行政執法無法可依的尷尬。《條例》明確規定,山東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借調人員以及其他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將不得再從事行政執法。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細化了實施行政執法監督的十項措施,包括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行政執法聽證主持人資格認證制度、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和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等。

  “這其中的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與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正是從源頭上控制沒有執法權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執法。同時,徹底杜絕群眾都關注、都反感的所謂‘臨時工’執法的問題。”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周立軍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未來,山東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借調人員以及其他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這也是山東的“硬杠杠”。

  山東省政府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蛾介紹,山東通過立法,將推動“把權力放進制度的籠子”。同時,注重行政執法的事前、事中監督,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將依法行政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