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 國務院法制辦24日公布了衛生計生委起草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并公開征求意見。這是我國首次擬制定行政法規在全國范圍全面控煙。
根據該送審稿,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同時,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高等學校的室外教學區域,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婦產醫院的室外區域,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煙。
送審稿同時提出,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吸煙的,可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2003年,我國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國生效。截至2012年,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法或控煙綜合性立法,其中44個國家施行了全面無煙法律。但是,我國還沒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方面的專門法律、行政法規。
為減少和消除煙草煙霧危害,保障公眾健康,根據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2013年衛生計生委啟動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起草工作,經不斷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審稿。
專家表示,這次在國家層面通過立法的形式對禁煙場所、責任主體、法律責任予以明確,將有助于推動我國全面加強控煙,維護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