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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車補高怎么辦
明確上限超標地區要進行調整
葉青認為,補貼上限是本次車改最大的亮點。他說:“此前杭州、溫州、深圳、上海等地車補標準不一。有的地方廳級干部交通補貼標準為每月2990元,有的地方處級干部交通補貼就高達3100元。補貼多了群眾有意見,少了官員不滿意,選擇合適的補助標準很難。這次中央把握得非常好,非常適度。”
葉青指出,這個上限會得到全社會支持,原因有兩點。“一是非常適度。上限充分契合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對發放交通補貼的要求;二是能得到大部分官員的支持。原先有公務車可以坐的官員,可能會持反對意見,但這畢竟是官員中的少數。90%的官員是沒有專車和公務車的,他們歡迎這樣的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提出了補貼標準的上限,即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于150%。
此前,一些地方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發放較高的車補,如杭州市每月最高達到3100元,均高于指導意見規定的上限。按照新規定,這些地方的車補將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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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輪車改為何提出了一些特殊情況
縣鄉部分保留公車為方便辦公
對于我國此次規定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葉青表示,這于理有據。1994年中辦、國辦頒布《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明確界定:“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級干部,保證工作用車和相對固定用車。”
對于省區市廳局正職的主要負責人,縣市區鄉鎮(正職)主要負責人,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使用公車,葉青解釋稱,這主要是因為一些地區行政面積較大,私車還不普及,公交系統也不發達。但這些相關主要負責人由于職責所在,經常會有公務出行的需要,為了方便他們辦公,才規定了允許有所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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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否出現局長擠地鐵
司局級領導或開私車辦公事
有網友期盼,改革后會出現司長、局長們打車甚至擠地鐵出去辦公事或者開會的情況。
葉青表示,現在私家車非常普及,在這些高級領導層面應該說比例也很高,包括我自己也有私家車。估計這些司局級領導自己開私家車或者打車出去辦事的比例會直線上升。不過就像倫敦市長經常坐地鐵出行一樣,今后經過公車改革的洗禮,觀念逐步改變后,尤其是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走上領導崗位后,擠公交、地鐵去上班或辦事的領導應該會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