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5月5日訊(記者 董海蕊) 青島市藥品使用單位將進行信用等級評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違規情況,被分為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等級。5日,記者獲悉,《青島市藥品使用分級分類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10日。
根據《青島市藥品使用分級分類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青島市內所有藥品使用單位將實行分級分類監督管理,分級分類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藥品使用單位的信用信息檔案、根據信用等級標準評定信用等級,并按照信用等級開展相應的監督檢查。
征求意見稿規定,信用等級評定以是否有因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而被處以刑事或者行政處罰作為信用等級劃分的主要標準,以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和主觀過錯的大小作為信用等級劃分的輔助標準,結合違法行為情節輕重和主觀過錯大小綜合評定。信用等級分為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等級,分別以A、B、C、D表示。藥品使用單位具備當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且有良好信息、通過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現場驗收確認兩個條件,將被確定為守信等級。藥品使用單位有下述三個條件之一,將被確定為嚴重失信等級:拒絕、阻撓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抽驗和索取有關資料或者拒不配合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案件調查,發生重大藥品質量事故未及時處置和報告,因違反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構成犯罪。
被認定為守信等級的藥品使用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除專項檢查和舉報檢查之外,適當減少日常監督檢查的項目。被認定為失信、嚴重失信的藥品使用單位將增加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或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同時,藥品使用單位分級分類監督管理實行檔案管理制度,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一戶一檔的文字、電子信用信息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