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杭州市余杭區中泰及附近地區人員因反對垃圾焚燒項目選址,發生規模性聚集,并有不法分子趁機打砸車輛,圍攻執法管理人員和無辜群眾。此前,余杭區政府已發布通告,明確“在沒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況下一定不開工”。
擔心環境污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暴力行徑始終是法治社會所不允許的。值得深思的是,地方政府習慣采用的“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處理模式,恰恰成了一種負面誘導。
近些年,嚴峻的環保形勢加重了民眾的緊張和恐慌心理。即使新建垃圾焚燒廠等已經迫在眉睫,一些利益相關群眾仍傾向選擇絕對安全。作為地方政府,應從一開始就意識到,新建這類項目不只是政府和企業的事。相關事宜必須透明公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并充分保證民眾參與權和監督權。
實際上,這也是逐漸構建政府誠信的過程。應該看到,盡管有些項目確實有建設的必要性,從科學角度而言也并不危險,但在民眾看來,技術水平不是問題,關鍵是政府能否執行到位。如果一開始沒有表現出足夠的誠意,單靠行政命令硬推,很可能會引發民眾反感。等到事件鬧大再去做引導和解釋,群眾的信任已被消耗,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
而且,在有的地方,群眾意見并沒被當回事。今年4月22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就曾報道,杭州蕭山垃圾焚燒廠這一項目的環評報告問題重重,有些居民“被投票”,還有些不住在周圍的人也被冠上了當地居民的身份。
前期不認真聽取民意,等群眾到公共場所抗議,又因“維穩”等原因匆忙撤銷——近年來,不少地方的垃圾焚燒、PX等項目就是以這種不正常的模式終結。更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個別群眾也將“大鬧大解決”視為法寶,動輒采取不理性方式表達訴求,甚至訴諸暴力,這已經突破了維護正當利益的邊界,背離法治精神應該受到嚴厲譴責,暴力打砸等行為更該得到依法處理。
實際上,垃圾焚燒等項目應建立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之上,如果因其它因素人為擱置,這于一地的經濟民生并非好事。民眾需要理性表達訴求,不能放縱利益的極端化表達。當然,要破解困局,突破性力量還得來自政府。如何建立規范的信息公開機制,如何贏得群眾信任,這是地方政府必須面對的考驗。
(原標題:警惕“大鬧大解決”催生極端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