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歲的范洪喬是山東省濰坊市的一名貨車司機。這幾天,他一直在津汕高速公路黃驊收費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館里“度日如年”:5月19日,他滿載西瓜的貨車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單方事故。但接下來發(fā)生的一切讓范洪喬始料未及:因為不認可高達4萬余元的施救費用,他滯留當?shù)亍8屓诵慕沟氖牵驮谶@樣的消耗中,車上的西瓜已經(jīng)在炎熱的夏日里散發(fā)出腐敗的氣味。(5月24日新華網(wǎng))
車輛在高速路上出了車禍,車輛受損,車主受傷。在這急需援救的時候,一個報警電話,受損的車輛就被救援單位的救援車拖走。如此簡單便捷,按理說車主應該好好的感謝救援單位才對,怎會打電話給當?shù)厥姓m風辦進行舉報呢?原來救援并沒有白救,需要施救費,而且高達4萬元,怎能不讓人心生乘火打劫之感呢?
施救費應該收,可是應該合理的收,高達4萬的施救費,就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據(jù)施救單位的人說,有什么拖車費、吊車費和人工費,可是從事故發(fā)生地到停車場的距離也就30多公里,4萬元的施救費顯然高得離譜。面對如此高的施救費,出事車主夫婦哭求不行,辦案民警打電話也不管用,車輛就是不放行,眼看著滿車的西瓜腐敗變質,又將損失近8萬元,真可謂是雪上加霜。
是什么原因能讓施救單位能毫無顧忌的開出4萬元的高價施救費?作為高速交警黃驊大隊指定的拖車施救單位,靠上了高速交警大隊這棵大樹,就不愁沒有施救的“生意”做。而且我們不難設想,高價的施救費,也有誰的一杯羹?看來,只有斬斷拖車施救單位與某些部門的利益鏈條,才能少一些變施救為“打劫”的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