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濟寧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濟寧市殘聯、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了《濟寧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濟殘聯字﹝2021﹞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這是2018年濟寧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治制度以來,出臺的又一個重要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配套政策,是全市殘疾兒童及其家庭的福音。

  《實施細則》共分8個部分39項條款,按工作流程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做出了明確要求和具體部署。《實施細則》及配套政策制定中,堅持保基本、兜底線,著眼于免費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做出了有針對性的安排。強化了保基本、兜底線。強化了殘疾兒童篩查與殘疾預防。強化了定點機構評審認定流程和綜合監管。

  據悉,《實施細則》在延續了基本康復訓練、人工耳蝸植入、肢體矯治手術和送訓生活補貼等項目的基礎上,在基本輔助器具適配方面有重大突破,明確視力殘疾兒童適配助視器,聽力殘疾兒童適配助聽器,肢體殘疾兒童適配輪椅、助行器、站立架、坐姿保持椅、大腿假肢、小腿假肢、矯形器的補助標準和年限。

  同時,在基本服務目錄方面,增加了視力殘疾兒童功能性視力訓練;聽力、言語殘疾兒童增加了學前教育和聽力康復服務;肢體殘疾兒童在保留運動療法、言語訓練、作業療法等康復項目的基礎上,增加了中醫傳統療法、物理因子療法等項目;智力殘疾兒童、孤獨癥兒童也新增了感知覺訓練和情緒行為訓練等項目,并對服務頻次和服務方式作了規定。

  除此之外,《實施細則》還對定點康復機構認定做出了明確規定,明確了定點機構評審認定流程,要求市縣殘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按初審、評審、公示等程序來規范評審認定,并對定點機構實行“一級、二級、三級”等級管理和協議管理制度。濟寧市或縣級殘聯會同有關部門抽取專家,依據《山東省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評估標準》開展現場評估、核查,做出申請是否通過的評審結論。

  另外,對定點康復機構的綜合監管和違規處理做出了規定,明確了殘聯、發改、教育、民政、財政、人力資源、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保等部門的監管責任,對套取救助資金、傷害虐待殘疾兒童等嚴重失信行為的定點康復機構、從業人員和殘疾兒童監護人納入黑名單,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以切實保障殘疾兒童的權益。

  (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