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了解到,根據濟市中市監綜械罰字〔2021〕9號,山東匯聯康達醫學科技有限公司擅自變更經營場所被罰款19000元。

  山東匯聯康達醫學科技有限公司擅自變更經營場所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給予罰款壹萬玖仟元整(19000元)的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查詢得知,根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許可事項變更的,應當向原發證部門提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原發證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準予變更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

  所以提醒醫療器械企業,一定要遵守規定,如果需要變更事項,要提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