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嶧城交警
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物流降本增效,服務經濟發展,進一步規范嶧城區主城區的交通秩序,緩解城區交通擁堵,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并結合嶧城區路網發展的實際狀況及城區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棗莊市公安局嶧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含中型)、牽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專項作業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等黃色號牌車輛以及拖拉機等農機車輛(以下簡稱限行車輛)在嶧城區主城區通行的區域、時間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禁止限行車輛通行的區域
S241臨徐線自壇山路路口至嶧城南環路與底吳路路口路段以西,S318郯蘭線自嶧城南環路與底吳路路口至G206威汕線路口路段以北,G206威汕線自S318郯蘭線嶧城南環路路口至嶧城榴園立交橋路段以東,G206威汕線嶧城榴園立交橋東出口路段與解放南路交叉口以南、嶧州路(含)、壇山東路(含)以南,以上路段連線形成的區域為禁行區。
二、 禁止限行車輛通行的時間
綜合考慮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運輸要求,禁行區域內:科達路自西沿河路路口西口以西至G206威汕線路口路段、解放南路自云端大數據產業園西進出口以南至S318郯蘭線嶧城南環路路段、躍進路自解放南路路口至G206威汕線路口路段,限行車輛實行每日06:00—21:00禁止通行管理措施;福興路自棗莊一中墻西十字路口(七里山村至桃花村道路與福興路交叉口)以西至G206威汕線路口路段限行車輛實行每日05:00—23:00禁止通行管理措施;其它區域實行禁止限行車輛通行管理措施。
禁行區域內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三、禁止限行車輛管理方式
1、禁行區域范圍內的企業、單位確需使用限行車輛、物流配送貨車的,符合環保、安全相關規定要求的,由使用單位憑相關手續向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提出申請,經審核備案后,依照核發的通行證件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2、 為了方便群眾辦理通行證件,以下窗口及途徑可以受理辦理申請。
(1)G206威汕線與科達路交叉口,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一樓交管大廳,電話:0632—7794915。
(2)吳林交警中隊業務大廳,電話:0632-7782289。
(3)峨山交警中隊業務大廳,電話:0632—7813222。
(4)金陵寺交警中隊業務大廳,電話:15063208999。
(5)通過關注棗莊交警公眾號(微交警)申請辦理《通行證》,由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審核批準后按照通行要求通行。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對違反通行規定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予以抓拍處罰,原相關交通管制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受交通管制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線,自覺遵守執行,請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予以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棗莊市公安局嶧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