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19年前,一聲槍響打破了村莊原本的平靜……

  2001年2月21日,當天喝了點小酒的張某來到李某家中討要工程款。期間,張某與李某發生了爭吵,張某拿出藏在身上改裝過的射釘槍朝向了李某。“你拿槍,就是拿個炮也沒用!”李某邊說邊向前走。張某吼道:“你再向前,我真開槍了。”砰的一聲槍響,李某倒在地上動彈不得,胸口血流如注,心臟破裂死亡。李某妻子沈某看到這一幕后不停呼救,慌了神的張某用槍托將沈某打暈,隨后畏罪潛逃。

  發案后,因案情特別重大,高青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隨即展開對犯罪嫌疑人張某的抓捕。因其案發后即潛逃銷聲匿跡,又因當時條件受限,案件一直未能突破。

  19年,專案民警從青絲熬到白發,行程7萬余里,終將嫌疑人抓捕歸案

  19年來,從未放棄過尋找嫌疑人張某的工作,幾代刑偵人接力抓捕“真兇”,這起待破的積案已成為歷代刑偵民警未解的心結。

  在案發后的多年時間里,縣公安局一直將該案列為重點案件,開展多次專案攻堅,不斷地梳理、篩查案件資料線索,工作從未停止。專案民警跋山涉水,輾轉東三省、福建、新疆、威海等地,行程7萬余里,長年累月奔波在追“兇”的道路上,雖然偵查工作幾度陷入僵局,但專案民警從未氣餒。

  公安部部署開展“云劍2020”命案積案攻堅行動以來,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工作專班。經過大量工作后,專案民警將偵查重點放在了臨沂市周邊一帶。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和臨沂市郯城縣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對張某在臨沂生活的情況進行了深度研判。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層層抽絲剝繭,民警最終鎖定張某位于臨沂市羅莊區的住處。全面掌握情況后,民警連夜制定抓捕方案,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幫助下,于2019年12月2日將潛逃19年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成功抓獲歸案。

  案件真兇張某作案后潛逃數年,曾多次化名躲避警方通緝

  張某歸案后,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實身份與作案過程。專案民警根據張某的家庭情況、生活軌跡、脾氣性格等情況做足“功課”,制定了詳細、周密的審訊計劃,并實時拋出案件相關證據。當說到19年未見面的兒子時,張某的心理防線被民警徹底擊潰。經過幾天幾夜的斗智斗勇,張某終于交代了持槍入室殺人的犯罪事實,并供述了自己殺人潛逃后,先后化名王學海、肖連雨,在外過著膽戰心驚的生活經歷。

  12月5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回到19年前殺人的案發現場進行辨認時,含著眼淚對民警說:“這19年來,我一直活在悔恨之中,我一下毀了兩個家庭,我當初不應該拿槍打他,怪我當時不懂法。”

  2020年9月30日,淄博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判處張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限制減刑。10月15日,張某表示不再上訴,法院判決生效。至此,這起發生在19年前的持槍入室殺人案終于塵埃落定。

  警方提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對于在逃的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是唯一的選擇,躲避法律的判罰,是沒有出路的。希望在逃人員家屬權衡利弊,與其抱著僥幸心理顛沛流離,不如早日規勸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結束逃亡生涯。  

  (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