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幸福微市中

  12月10日,中共棗莊市市中區委組織部就“獲刑23年后升任總工程師”一事發布情況通報。

  全文如下:

  12月9日,網傳《山東棗莊一男子曾因非法拘禁獲刑23年后升任總工程師》的相關文章,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我單位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輿論反映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經初步核查,1995年倪大千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根據人事部《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后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其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為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長,除利用專業技術進行犯罪活動被判緩刑的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術工作。緩刑期間悔改表現好的,緩刑考驗期滿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在緩刑考驗期間,倪大千在淡水養殖試驗場工作,緩刑期滿后考核合格被作為正式人員繼續留用。2013年3月,倪大千任周村水庫管理處主任;2018年3月,平級調整任區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2019年2月免去職務,參與南水北調工程運行管理、協調地方關系等工作。

  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關注,我們將持續加強干部隊伍監督管理,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中共棗莊市市中區委組織部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