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淄博:商鋪到期收益難兌現!經營公司續租+送商鋪,但租戶只想拿回錢

  來源:齊魯網

  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8日訊 很多人買商鋪都是為了投資,家住淄博周村的張先生也是如此。5年前他買了一個商鋪,按照合同約定,現在出手的話可以拿到當初購買價格的150%,不料愿望卻落空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投資買商鋪 到期收益難兌現?

  淄博周村張先生說:“我在2015年9月份在淄博財富陶瓷城購買了一個商鋪,建筑面積23.08平方米,總共花了97610元。對方承諾5年之后可以回收,現在公司不履行合同。”

  購房協議中寫到,實際交房之日起滿5年,若甲方欲出售該商鋪,則可按甲方購買該商鋪時合同總價的150%作為出售價格,乙方購買該商鋪。按照150%的回報算下來,張先生可以一次性拿到146000多元,可公司為什么沒有兌現約定呢?

  張先生告訴記者,公司不回收的理由是現在沒有錢,想以贈房屋面積的形式進行續簽。但他現在也是急需用錢,想把這部分錢拿出來,公司贈送面積的形式也不考慮了。

  為了搞清楚事情的狀況,記者與張先生的家人一起來到了淄博財富陶瓷城。

  經營公司:資金困難,可以續簽合同、再送一套商鋪

  在張先生擁有這個商鋪的五年間,按照合同約定,從第3年開始,每年拿購房款10%的租金,到現在張先生已經收回了近3萬元,假如現在商鋪能按照當初價格的150%進行回購的話,算下來收益的確非常可觀,然而,經營公司方面表示現在無法進行回購。

  淄博財富陶瓷城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譚經理說,公司不是不認可張先生的購房協議,只是轉換一種方式來解決問題。對于為什么不按約定履行?譚經理介紹,公司目前在資金方面確實比較困難,為了讓張先生滿意,他們也給出了一個處理方案:再送一個商鋪的方案。

  “張先生購買的商鋪跟他續簽一個十年的委托合同,委托我們市場統一運營管理,他50%的增值部分再給他贈送一套商鋪,這樣的話他就有兩套商鋪了。”譚經理表示。

  那么這對于購房者來說,到底能不能接受呢?

  按照合同約定,假如再續簽10年,公司每年支付給購房者的租金并不是固定的,而且也不會再對商鋪進行回購。不過,譚經理表示,公司另外補償一套商鋪的做法,對于購房者來說,收益將會非常可觀。

  同時,譚經理承諾,贈送的商鋪,位置比之前的還要好,不僅可以出租,假如購房者急需用錢,公司也會盡快幫忙尋找買家出手。

  但張先生的女婿耿先生表示,雖然對方的方案很好,但是他們現在確實缺錢,沒法續租了,還是想按照當初的合同流程來。

  雙方多次協商 無法達成一致

  經過長時間的溝通,雙方并沒能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而且張先生的女婿耿先生還提出,后續房租能不能租出去還不一定,給的商鋪也不知道什么時候能賣出去,他們對對方的誠信問題很質疑。

  針對目前的情況,記者也咨詢了律師。生活幫律師團律師陳兆港建議,既然雙方協商不成,經營管理公司就應該按照合同履約,購房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閃電新聞記者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