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段明福涉嫌受賄案,11月8日上午,在沂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11月8日9時,由淄博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沂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段明福涉嫌受賄案,在沂源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7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段明福利用擔任淄博市第八人民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淄博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器械采購、藥品供應、工程建設、承包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職稱評選、人員招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35名個人和單位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61.3 萬元。案發后,被告人段明福上繳全部贓款。

  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段明福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認定事實和數額展開辯論發表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歷時兩個半小時,沂源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分人大代表、醫療行業的工作者等100余人參加旁聽庭審活動。

  據今年8月底的公開報道:

  經查,段明福違反政治紀律,黨員意識淡薄,在家設立佛堂、燒香占卜,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獨斷專行,弱化院黨委會和黨委書記職權,個人決定重大問題;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持有大額投資型保險隱瞞不報;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反群眾紀律,對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收取醫療費用負有領導責任;違反工作紀律,對有關承包科室違規發布醫療廣告問題整改不徹底,導致問題連續發生,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器械采購、藥品供應、工程建設、承包經營、職務晉升、崗位調整、職稱評選、人員招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段明福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完全背離了黨的宗旨和黨性原則,嚴重敗壞了黨的形象,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淄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段明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魯中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