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1月8日訊(記者 崔文靜)近日,青島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民政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收費的通知》,對規范我市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收費作出具體規定。市級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為200元/穴·年。
通知規定,青島市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實行政府定價、分級管理,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青島市民政局負責核定青島市級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標準。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民政部門負責核定區(市)級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標準。
通知規定,經營性公墓墓穴使用合同已經期滿,群眾申請繼續使用的,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以單座墓穴(雙穴不超過1.2平方米、單穴不超過0.8平方米)為一個計價單位。經營性公墓管理費主要用于護墓管理人員雇傭、辦公費用,墓地設施的安全、整潔費用,墓區內安全秩序、保潔、消防、綠化、配套設施的運轉、維護等費用支出。
青島市級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確定為:九峰陵公墓維護管理費為200元/穴·年;福寧園公墓維護管理費200元/穴·年;百齡園公墓維護管理費為200元/穴·年。
通知要求,全市各公墓單位要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嚴格規范服務和收費行為。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誤導、捆綁、強迫消費,不得限制使用自帶的合法喪葬用品。各公墓單位應認真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在公墓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青島新聞網